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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平县正月十五、十六全县禁止燃烧木柴

2019-02-18 11:19:19 来源:网信广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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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关于全县禁止正月十五、十六燃烧木柴的

通 知

各镇、各县直相关部门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:

自秋冬季以来,我县空气质量严重恶化,相较2018年同期有持续升高的趋势,为有效减少我县的污染物排放量,降低全县的空气污染指数,按照《广平县2019年第一季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管控实施方案》(广气领办〔2019〕2号)要求,特此通知如下:

一、2月19日-20日(正月十五、十六),全县范围内禁止燃烧棉花秸秆、木柴等杂物(俗称“烤百病”)。

二、县直各部门及各镇、村要通过多种形式不间断持续加强宣传教育,倡导群众度过一个健康、洁净的元宵佳节。

三、县直各部门及各镇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、管辖范围提前做好工作安排,在时间范围内加强督导巡查,严防出现燃烧现象。

四、大气办将进行全天候、不间断的督查督导,凡发现一起燃烧棉花秸秆、木柴等杂物的,对该镇标记负面清单一张,并对属地村干部进行追责问责。

广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19年2月13日

责任编辑:李珊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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